本报讯(侯冰楠 记者 刘健维)12月20日,在北京召开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上,嘉荫县被中央文明委授予“全国文明县城”荣誉称号,这不仅是嘉荫县在精神文明建设领域获得的一项殊荣,也是全市首个全国文明县城。另外,嘉荫县青山乡建华村在会上被中央文明委授予“全国文明村”荣誉称号。
嘉荫县在加快经济建设步伐的同时,将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提升城市文化内涵,增强城市核心竞争力的主抓手,并在全县开展争创全国文明县城活动。在创建过程中,建立健全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,形成组织建设、经济发展环境、安全稳定、政务环境等10个工作任务体系。编制印发《嘉荫县文明市民手册》和《公民道德实施纲要》宣传册,下发至广大市民群众和各机关单位。以各种重大纪念活动日为契机,深入开展以“爱祖国、兴龙乡”为主题的教育活动,把弘扬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贯穿到各行业、各部门的实际工作中,以机关、社区、企业、学校、农村为重点,深入地开展主题教育活动。目前,全县各部门、各单位将每月月初确定为升旗日,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参加升旗活动,重温入党誓词,坚定共产主义信念。同时,开展“十佳公仆”、“十佳市民”评选活动,树立以全国“五一劳动奖章”获得者王成海、全国“三八红旗手标兵”杨玉玲为代表的先进人物典型,大力宣传品德高尚、业绩突出、群众认可的先进模范人物,扎实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活动,牢固树立良好的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理念,在全社会形成健康向上的良好文明素质。开展一系列以“党员志愿者投身全国文明县城创建”及“文明单位”、“文明行业”、“文明小区”创建为载体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,全面提升市民素质。
同时,该县还把创建工作与改善群众生活质量结合起来,几年来,先后完成城市基本建设工程90余项52.4万平方米,完成混凝土道路建设18.7万平方米,铺装人行道板7.2万平方米,城市建成区面积由过去的不足2平方公里扩展到现在的3.6平方公里。全县供热普及率达65.2%,自来水普及率达99.5%,排水覆盖率达50.55%,新安装各种路灯、射灯、草坪灯和庭院灯1500余盏。2011年,投入7.3亿元,开展建筑立面、城市风貌改造、园林绿化、街道亮化、牌匾整治、道路畅通、环境整治等7个方面工作,进一步强化城市精品工程建设,完善市政基础设施,巩固提升绿化成果,全力构建特色鲜明、舒适宜居的生态城镇。
据了解,“全国文明县城”是我国城市综合类评比中的最高荣誉,是一座城市和谐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标志,是最有价值的城市品牌。
(来源: 伊春日报)